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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,申請程式
1,申請人應閱讀本《程式》,提交《認證證書申請書》(可在網上下載列印,也可向學院聯絡處或代表處索取)、身份證明(複印件)、四張兩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。
2,郵寄至學院或學院聯絡處;由學院聯絡處進行初審和核查。
3,香港亞洲音樂學院組織評審委員會專家對證書申請者作出復審。
4,申請人通過審核後,交納相關費用,15個工作日內由香港亞洲音樂學院頒發相應的中英文對照《專業證書》或《導師證書》。
二:申請條件
1,申請認證《專業證書》《導師證書》者均需提供演奏、演唱錄音或錄像(家用答錄機自行錄製磁帶即可)。
2,專業類藝術院校畢業生需提供《畢業證書》複印件。
3,申請《導師證書》者需有大專或同等學歷。
4,有舉辦個人音樂會、發表論文、參加各類賽事獲獎、舉辦藝術活動、出版專著、獲考級證書、錄製音像者(提供複印件備查)將作爲重要參考依據。
5,民間藝術工作者之申請將獲學院快速通道辦理。
6,申請者須對自己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負責。對提供虛假資料、僞造文件嚴重違反誠信的申請者,香港亞洲音樂學院有權取消其已經獲得的證書,並在香港亞洲音樂學院網站公佈。
三:費用
根據香港亞洲音樂學院規定收費標準(中國大陸地區以人民幣爲標準),香港亞洲音樂學院向學員收取證書考核費用,其中報名費50元,專業證書600元/證、導師證書1880元/證。
注:請證書申請者務必與本院或本院聯絡處先取得聯繫。
四:聯繫方式
大陸以及臺灣地區學員向香港亞洲音樂學院珠海聯絡處聯絡。
地址:廣東省珠海市蘭埔路金鍾公寓947信箱“聯絡處”收 郵編:519020
電話:(0756)2132757—604
(0756)2132757—603
013326618098
網址:www.hkamusic.com
郵箱:hongkong@hkamusic.com
聯繫人:李老師
王老師
劉老師
吳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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